您现在位置 : 腾冲文明网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公示公告

【文明交通】关于开展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23-06-15 来源:腾冲文明网
【字体大小:

广大市民朋友:

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有效遏制非法客运、不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和维护社会稳定,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,努力推进平安建设工作,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为群众提供安全、高效、便捷的出行方式,经大队研究,决定开展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整治时间

2023年6月13日—2023年8月31日

二、整治重点

(一)重点查处农村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、站外揽客、甩客、宰客、私拉乱跑等违法违规 行为。

(二)重点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。

(三)重点查处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。

(四)重点查处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。

(五)重点查处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,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行为。

(六)重点查处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。

(七)重点查处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、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、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、违规收费、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、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、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、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,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、在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客运站、港口、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、转让、倒卖、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行为。

(八)整治非法营运重点人员: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,特别是欺行霸市、通过现代化通讯平台、工具等搭建人数众多、倒卖乘客、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和长期从事旅客运输收取保护费,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经营团伙;胁迫、煽动合法经营者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、以“维权”名义阻堵客运站的涉黑涉恶势力;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、影响恶劣的非法经营人员;带头闹事、聚众滋事、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;长期在客运站周边喊客拉客的人员或团伙;为非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。

(九)整治非法营运重点车辆:以班线形式或包车形式从事省际、市际、县际道路客运非法经营车辆;以巡游方式或网约方式在主城区从事非法经营的车辆;利用现代化通讯平台和工具揽客组客,未取得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等业务的非法经营车辆。

三、严正警告从事“黑车”违法经营人员,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。腾冲大队持续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行动,对非法营运行为坚持零容忍、高压打击整治。敬请广大市民出行时,一定选择客运站(点)发出的有线路标志牌的客车;或乘坐有“出租”标志灯、装有计价器、持有服务质量监督卡、车门有监督电话的合法经营的客运车辆,拒乘无上述特征而揽客的包含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、顺风车等各类“黑车”。

 

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腾冲大队

2023 年 6 月13 日




责任编辑:尚 艳辉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
相关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