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位置 : 腾冲文明网首页 > 专题 > 公益广告

腾冲法院开展《湿地保护法》普法宣传活动

发布时间:2022-06-07 来源:腾冲文明网
【字体大小:

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6月2日,腾冲法院干警来到腾冲市北海乡双海社区,通过发放宣传材料、讲解具体案例的方式,宣传湿地保护内容。


湿地是地球上具有多种功能的独特生态系统,有“地球之肾”的称号。腾冲北海湿地保护区位于腾冲市北海乡,是1994年国家首批公布的全国33处国家重点湿地之一,也是云南省唯一的国家湿地保护区。随着近年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展开,北海湿地生态环境也越来越好,是有着鸟中“大熊猫”之称的世界濒危物种青头潜鸭的栖息地。


在当地群众家中,干警们向往来游客和群众发放《湿地保护法》和相关宣传材料,讲解腾冲法院环境资源生物生态保护典型案例,积极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,并就环境公益诉讼、生态损害赔偿以及湿地保护等具体内容进行法治宣传,提高群众对《湿地保护法》的了解,增强群众湿地保护意识,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。

下一步,法院将依托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,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模式,继续通过环境保护主题宣讲,环境保护宣传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乡村等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,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,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作出有益的司法实践探索,为腾冲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。(李维强) 
责任编辑:马 继虹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
相关文章